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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品《6.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PPT课件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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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回忆:
2、依法治国的含义是什么?
1、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
延伸知识
依宪治国
民法
刑法
行政法
其它普通法律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一次隆重的法律家族聚会
我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图为大会主席台。
第一章 序言和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宪法的构成
宪法的主要内容
(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国家性质:


根本制度:

根本任务:
宪法还规定了这些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
国家标志
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基本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个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法律体系金字塔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规
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宪法
排排座
4
3
1
2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 为了处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把他们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宪法解读:
为什么这些法律的制定都提到以宪法为依据,这说明了什么?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这一规定说明了什么?
宪法解读:
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
宪法第五条第四款规定:
一切国家组织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这一规定说明了什么?
宪法解读: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
其他法律和议案的制定、修改只需一般程序,
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
4、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
3、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2、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宪法最高法律地位的表现
找不同:
2004年6月,湖南省邵东一中高中生罗彩霞高考总成绩514分。同班同学王佳俊335分
2004年9月,时任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的王峥嵘,伪造了罗彩霞的户口迁移证等证件,王佳俊冒用罗彩霞之名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
2005年,复读一年的罗彩霞参加高考,被天津师范大学录取。
2008年,王佳俊用罗彩霞的名字办理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
2009年3月,罗彩霞在申办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时被拒,意外得知被高中同班同学王佳俊盗用身份证信息。
2009年5月,罗彩霞以侵害姓名权、受教育权为由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起诉王佳俊、贵州师大等7个单位和个人。
2009年10月,王峥嵘以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2010年8月13日,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峥嵘(当事人王佳俊之父)一次性给付罗彩霞赔偿金4.5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求。
案情回顾
1、罗彩霞维护了自己的什么权利?
2、她是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的?
我们应该树立怎样的宪法意识呢?
认真学习宪法,
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
树立宪法意识,
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合作探究:
某市进行旧城区改造,许多房屋面临拆迁。张某有私房一处,也在拆迁的范围内。因为就拆迁补偿的有关事宜同开发商没有达成协议,张某不同意拆迁。后来,开发商见事情拖得太久,耽误施工进度,就派来铲车要强行拆除张某的房子。张某手拿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站在自家房前,挡住铲车,大声呼喊:“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你们这样做是违反宪法的!”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气愤地说:“快让开!宪法算老几?我们是根据市里的拆迁条例来办事的。”张某说:“宪法刚刚修改过,你那个市里制定的拆迁条例和宪法不符,不能算数。”工作人员说:“市里搞拆迁,本市的拆迁条例不算数还有什么算数?”双方一直纠缠不清。
1、你认为谁的观点更正确?为什么?

2、这件事对我们有什么启发?
答:张某的观点更合理。因为: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其他法律法规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具有最高的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它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2)本题中,市里制定的拆迁条例中有关条款同宪法相抵触,应当视为无效。拆迁工作人员无视宪法的最高地位、尊严和权威是错误的。
答:(1)宪法与我们密切相关,我们要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树立宪法意识);(2)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3)有人缺乏宪法意识,不能依宪办事。
谢谢各位老师和同学
再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