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1>6.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免费下载精品历史必修1《2.6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ppt课件

以下为幻灯片页面截图,请点击左边“我要下载”按钮免费下载无水印完整文件
免费下载精品历史必修1《2.6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ppt课件免费下载精品历史必修1《2.6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ppt课件免费下载精品历史必修1《2.6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ppt课件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名著作《罗马法的精神》中说:“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天主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耶林为什么这么说?罗马法律体系是怎样形成的?内容是什么?它对后世有何影响?
第 6 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
课标要求: 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你听说过罗马城起源的传说吗?
罗马城的标志
特洛伊城陷落后,全城遭到大屠杀,混乱之中只有特洛伊国王的驸马阿伊尼阿斯幸存,他的后人建立了一个王国,传位到一个公主时,公主的叔父篡夺了王位,为了防止公主结婚生子威胁自己的王位,他便任命未婚的公主为巫女。巫女是主管祭神的职位,象修女一样不得结婚。然而美丽的公主和战神玛尔斯(Mars)一见钟情, 生了一对双胞胎,起名罗莫路和勒莫。叔父闻知此事大怒,将公主投入大牢,
又把那双胞胎放在篮子里抛入台伯河,指望那篮子漂入大海将那双胞胎淹死。后来篮子被河口附近茂密的灌木丛钩住而停了下来,两人的哭声引来的一只过路的母狼。意大利的狼都带点慈悲心,不但没吃两人,还用自己的奶去喂他们,这才救了两个小生命,后来一个放羊人在这地盘上溜达,发现了兄弟俩,将他们抱了回去扶养成人。这两人便是罗马的建造者。
古罗马城遗迹
古罗马城遗迹
万神庙
古罗马圆形剧场
古罗马角斗场
什么是罗马法呢?

它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它并非是一部法典,而是一套法律体系。
阅读课本找一找罗马出现过哪些法律?
罗马法的内容: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民法大全。
一、起源——共和国时期
1、习惯法: BC 6世纪末
人们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
特点:不成文、不确定性。
对谁有利?
对贵族,他们可以随意解释法律
(案例一)罗莫洛是公元前6世纪的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洛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
想一想,法官会怎么判呢?
请你当法官
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习惯法的存在,就成了平民与贵族矛盾的一个焦点,当时的罗马是怎样来处理这个焦点的?
原因:①、平民与贵族长期斗争
(平民与贵族矛盾尖锐)
②、商品经济的发展
特点:明确法律条文(成文)、条文明晰
作用: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受到限制,平民 利益得到保护,标志着第一部成文法的诞生
2.成文法(BC 449年)——《十二铜表法》
局限性:保留了一些野蛮的习惯法
平民是罗马对外战争和社会建设的主体力量。
(平民斗争的成果)
《十二铜表法》
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第3、第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
如果还是上一个案例,根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呢?
案例(二)
请你当法官
《十二铜表法》第三表第六条规定:“(债权人拘押债务人后)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外的外国或杀死之”。这表明《十二铜表法》
A.维护了平民的利益
B.强化了债务奴隶制
C.缓解了贵族与平民的矛盾
D.防止了贵族对平民财产的随意侵夺
B
《十二铜表法》的颁布被认为是平民的胜利,是因为:
A、损害了贵族的私有财产
B、贵族对法律的随意曲解受到限制
C、主要是由平民参与编订
D、规定平民和贵族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
B
3、公民法:BC 3世纪中
共和国时期罗马城邦内部用来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包括《十二铜表法》和一些新制定的法律在内。
特点:罗马的城邦的公民受法保护。
案例3:
古罗马大将凯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一见钟情,两人还有了一个私生子。当凯撒归国执政后(前49年),克丽奥携儿子赴罗马与凯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
请问法官会判给克丽奥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这种现象怎么解决的?
不会判其享有罗马籍。
因为《公民法》限于
罗马公民。
发展到万民法
时得以解决。
1、万民法:3世纪初
(包括十二铜表法和新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法律解释)
二、发展与完善——帝国时期
①、不断扩张,版图扩大。(很多有着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势必会出现新的矛盾,尤其是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引起社会动荡。)
②、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国际交往扩大,引起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因此,原来的公民法已经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
③、对外战争的胜利,获得了大量奴隶,由此奴隶制在罗马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了有效地保护奴隶主的私人利益,就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以稳定统治,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
(1)、原因:
(2)、特点:
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措施:对行省上层阶级抒予公民权; 对外邦人给以适当的司法保障。
帝国境内公民与非公民区别不复存在
2、《民法大全》:6世纪
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把历代罗马法系统化和法典化,形成了《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这是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
案例(四):这是公元3世纪的一件事:
“卢修斯是亚历山大港的一个平凡的经营航运的小商人,他向放高利贷的大商人加图借贷5000枚金币,并立下了契约半年后归还6000枚金币,可是卢修斯下半年经营不善,无力还钱,只有一份家产和二十几个奴隶。为此加图告上法庭。
模拟法庭
下面由同学们进行审判。
罗马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承认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债权的规定和解释,制定了解决各类债务纠纷的适用条款,另外奴隶制也是不可侵犯,所以卢修斯家的奴隶只得乖乖地作为一种财富或物品被判定归属于加图家。
起源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成文法)
公元前6世纪末
至公元前5世纪中
发展
公民法
万民法
完成:
《民法大全》
公元前3世纪中
至公元3世纪初
至公元6世纪
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
国家发展 疆域扩大
罗马法的形成及发展过程
三、评价
(1)、维护了罗马帝国的统治;(调节社会和经济纠纷,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奴隶制,稳定帝国统治。
(2)、保护私有财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
(3)、奠定了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础,是各国立法所遵循的范本。
1、作用:
2、局限性:

维护奴隶制度,保护奴隶主的利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妇女地位低下。
罗马法
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实质: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内容:习惯法
公民法:
万民法
成文法
作用:维护统治
小结:
1、罗马帝国的疆域地跨
A、欧洲和亚洲 B、欧洲和非洲
C、欧亚非三洲 D、欧洲
2、罗马成文法诞生的标志是
A、习惯法的废除
B、《十二铜表法》的颁布
C、公平法的制定
D、《民法大全》的编纂


练习
3、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标志是

A、《十二铜表法》的发表
B、公民法的形成
C、公民法演变成万民法
D、《民法大全》的编纂
4、公民法与万民法最主要的不同是
A、内容的不同
B、制定者的不同
C、适用的范围不同
D、制定依据的不同


5、罗马法制定的根本目的是

A、为皇帝和元老院的权力提供法律依据
B、为保护统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C、为了保护私有财产
D、为了扩大帝国的势力

6、罗马法中渗透的自然法思想有
①理性 ②权利 ③平等 ④正义

A.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①③④ D. ②③④
A
自然法是对人的自然权利的保护。人的自然权利包括人的生命、躯体、自由、平等之类,自然法就是对这些权利的一种防护。人们在自然权利遭到侵犯时进行自卫是合乎自然法规定的。
7、现行的司法制度和司法原则在古代希腊罗马曾经实行过的有: ①陪审制度 ②律师制度 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④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A、 ②③④ B、 ①②④
C、 ①②③④ D、 ②③
B
8.罗马万民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很少涉及婚姻、家庭和继承等内容。可见万民法的直接目的主要是为了
A.解决帝国范围内的经济纠纷  
B.使帝国范围内的居民取得政治和经济上的平等地位  
C.发展债务奴隶制 
D.强化罗马贵族的统治地位
A
9.现行的法律精神和司法制度在古代希腊罗马不曾实行过的有
A.陪审制度 B.律师制度
C.没有证据不能定罪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
10.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B、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C、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C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民法大全》
此规定能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
不能,有君权至上和男女不平等。罗马法提倡的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因此,罗马法具有鲜明的阶级特征,宣扬君权神授,体现了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11、公元29年,高卢省一位官员与平民乌尔斯打架,并把乌尔斯的腿给打断了,乌尔斯将那位官员告上法庭,如果你是当地法官,你会怎么判呢?
官员赔款或是打断自己的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态复仇)
13、罗马公民法演变为万民法,是因为
A.公民法法令内容不全                       
B.公民法只保护贵族利益
C.罗马对外扩张,统治范围扩大 
D.罗马公民日益增多
12、公元186年,平民戴克罗外出一年后回到家,发现家中的田产和奴隶被他伯父夺去,他上诉法庭,你觉得他会胜诉吗?
戴克罗肯定会胜诉
(财产神圣不可侵犯)